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7月8日泰国国家律师协会会长纳林蓬公开表示,新冠病毒是非常容易被人感染的病毒,甚至对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所以泰国总理巴育按照佛历2548年紧急法令第5条规定赋予的权力,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因此,国家也有责任确保人民获得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至于人民,根据泰王国宪法第 55 条和第 47 条第 3 款规定,他们也有权免费从国家政府获得危险传染疾病的保护。
为了保护和消除危险传染疾病,政府采购科兴疫苗免费给人民接种,2021年7月6日泰国内阁又批准增购1090万剂科兴疫苗,购买资金为61亿泰铢。
但是现在医学界存在争议,科兴疫苗已经不能够预防Delta病毒(印度变异病毒)或者其他在全世界以及泰国流行的变异病毒,科兴疫苗的效率只能够保护死亡率下降。
综上所述,政府增购科兴疫苗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是致使人民和国家受到损失的违法行为!
至于说政府必须按照签署协议合同执行的借口,国家律师协会认为:买卖疫苗的目的是给人民接种、预防新冠病毒,因此,如果该种疫苗不能够预防变异病毒了,那么作为购买方的政府就有权解除协议合同或者拒绝继续履行协议合同,因为该种疫苗的质量已经不符合签署合同的目的。
故泰国国家律师协会呼吁内阁审查所采购的、给人民接种的无预防新冠效果的疫苗,因为疫苗采购的钱都是来自人民上交的税收,所以政府应该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意图而为民谋利,执行或者对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流程进行批准,那就是疏忽职责。
泰国国家律师协会非常愿意作为人民的代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是保护人民利益和生命免受非法履职造成损失。
(来源于Khaosod,编译: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