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 泰国佛丕府选美佳丽“莫纳”将所聘用的16岁少女“吉利亚”杀害、并将其尸体埋入土内的案件,10月6日泰国上诉法庭下达对莫纳最新判决,驳回初级法庭对其的终身监禁处罚,将刑期缩减至20年。
据检察官提交的起诉卷宗所示,2012年2月-3月期间,当时15岁的少女“吉利亚”受雇佣至选美佳丽“莫纳”在曼谷乍都乍的家中做帮佣。大约2012年4月初至—12日期间,用长约1英尺的喷雾瓶多此殴打吉利亚头部,并用塑料管、扫地机殴打吉利亚腿部,用发烫的卷发棒追着殴打吉利亚,使其受重伤最终导致其死亡。4月15日,该案件内第一被告莫纳同第二被告芭拉塔娜和第三被告芭拉莫,将受害人尸体搬运至车上,并将尸体埋至莫纳位于佛丕府的住所周边。
2020年2月20日,初级法院以蓄意杀人罪判决莫纳终身监禁,并要求其按照吉利亚母亲的诉求向受害人及家属赔偿106万泰铢,莫纳后续以60万泰铢的保释金申请保释,法院将保释请求提交至上诉法院审核分析,期间将其关押在中央女子监狱内。
10月6日,多家泰媒报道,上诉法庭判决莫纳(案件内第一被告)20年有期徒刑,对第二被告芭拉塔娜处以1年有期徒刑监禁,对第三被告芭拉莫处以1年有期徒刑监禁。据媒体消息,上诉法庭赞成初级法庭对于案件内其余被告的一审判决,但认为对于第一被告莫纳所处的刑罚过重,最终对莫纳判处20年有期徒刑。(编译:hush 来源:Thaipost、Kap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