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泰国劳工部福利与保障厅厅长阿南差表示:为了让劳工获得更好的福利,福利厅申请修改的2541版《劳动法》已获通过。新版法律规定,雇主可与员工自行商定适宜的退休期限;未自行商定则默认退休年龄为60岁;年龄超过60岁的雇员有权对雇主提出退休请求,雇主须在30天内做出回应并根据该雇员工龄分发补偿金。
补偿金标准如下:
1、超龄工作4月以上1年以下的,补偿至少1个月工作;
2、超龄工作1年以上但不满3年的,补偿至少3个月工资;
3、超龄工作3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补偿至少6个月工资;
4、超龄工作6年以上,补偿至少8个月工资。
雇主如不遵守上述规定,一经发现将处罚10万泰铢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记者 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