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泰国移民局最近严厉的入境法第38条执行情况,泰国头条新闻已同泰国移民局交流和沟通,搜集信息具体如下:
1、外国人在泰国境内,如果离开现有住址,前往其他住址(朋友家过夜,旅游住宿),返回后,该外国人是否必须告知房东,由房东向移民局以快递或房东本人前往移民局进行办理24小时住址汇报?
答:根据法律第37条:只要发生住址变换,从入住新居所开始,需在24小时内向当地辖区警察局工作人员汇报;如果去外府时间超过24小时,需在48小时内向外府警局报告住址。
简单的来说就是只要外国人变换地址超过24小时,就需填写28号表格向移民局报告新住址。
2,外国人入境泰国后,是否必须进行24小时住址汇报?
答:外国人入境时就已经算是汇报了,除非又变换了新的住址。
3,外国游客入境泰国后,如果酒店(公寓住宿)(别墅住宿)没有按照规定汇报,责任由外国游客和住宅负责人共同承担?是否会影响出入境?
答:法律38条规定:房屋、公寓主人或酒店管理者承担汇报责任。
4,长期在泰国工作、有合法签证和工作证的外国公民,去外地旅游返回自己现有住址,如果没做24小时汇报,是否有补救方式?是否会影响90天汇报(已确认受到影响)、续签、出入境?
答:大家不用担心,晚些或者漏报只要不是违法人士,移民官员都会按照违规程度考虑不予责罚或从轻处罚。另外持有外交、投资签证的外国人不在管辖范围内。
5,如果外国人要求下,但是公寓负责人和借住的住址主人不愿意配合,不愿意为外国人汇报,出现问题由哪方承担责任?
答:这种情况下,公寓负责人承担责任。
外国人住址报到相关的第37、38条法律主要是为了严格管控在泰非法滞留和从事非法活动的外籍人士,报到形式也有多种,为方便住户和房主也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到。网上报到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