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2月21日,泰国曼谷Ratchadaphisek路的刑事法庭审理了泰国女网红Nara案。该案中刑事第三庭的检察官为原告,根据《刑事法典》第112条,起诉被告Nara在2022年Lazada的活动宣传视频广告中侮辱王室和嘲讽残疾人群体。

随后,人权律师中心报道称,刑事法庭驳回了Nara的案件,认为该行为尚未构成犯罪。记者报道称,听到判决后,Nara喜极而泣,并鞠躬拜谢法庭,与前来支持她的朋友拥抱。

Nara的律师Khajonsak透露,法院认为Nara的行为不属于怀恨在心或恶意侮辱他人情节,不构成《刑事法典》第112条规定的犯罪要素,因此为她免除了全部罪状。尽管检方已提出上诉,但律师已准备好继续诉讼。

Khajonsak进一步表示,此前对于Nara的案件,Nara一向都是暂时释放。她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悔恨。在证人出庭作证期间,已向举报投诉人道歉。

 (编译:Cantaloupe 审校: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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