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4月7日,泰国选举委员会宣布5月14日上午8点至下午17点为选举时间。同时,选举委员会还强调禁止候选人或其他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诱导选民为自己或其他候选人投票,具体内容如下:

1.以给予或承诺的方式给予任何人资产或其他可用金钱衡量的好处;

2.以给予或承诺的方式,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向社区、协会、基金会、寺庙、教育机构、福利机构以及任何其他机构输送金钱、资产或其他任何利益;

3.通过组织娱乐或各类庆祝活动进行广告宣传;

4.宴请他人或接受任何人的宴请;

5.欺骗、强迫、要挟、恐吓、诽谤或诬陷政党或候选人的知名度;

6.候选人和政党在拉票活动中不得违背或违反政党依照政党基本法所规定的政策方针;

7.候选人不得安排车辆无偿接送选民往返选票站投票;

8.任何人不得采取行动说服或控制选民为谁或不为谁投票;

9.禁止任何非泰国国籍的人员协助选举或为了选举利益做出有利于或有损于任何候选人和政党的行为,该行为为政府援助或正常工作职责除外;

10.禁止政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人有利于或有损于候选人或政党的违法行为。

选举委员会设定了竞选活动的时间线、做法和禁令事项,因此不管是议员候选人、政党、担任政治职务的人还是政府机构,都必须严格遵守,若不遵守可能会面临罚款或监禁、撤销选举权,甚至解散政党的风险。

(编译:田静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matic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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