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3月15日,据泰媒报道,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拉差妲透露,在昨日的内阁会议中讨论了枪支的使用问题,因如今使用枪支伤害他人的情况每年都在增加,且在这些故意伤害事件中使用的枪支多为非法枪支。此外,目前针对打击非法枪支的措施还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因为执法人员只能在掌握了确切可靠的证据表明某人非法持枪犯罪或可能持枪造成伤害事件时才有权进行搜查,这也使得管控非法枪支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

因此,为解决这一问题,内阁通过了《武器管制、弹药和爆炸物、烟花爆竹及仿制武器法草案》,该草案是对1947年颁布的同一法案进行了修订,要求对国内的枪支弹药进行合法登记,以防从邻国进口非法枪支或非法运输未经注册登记的枪支弹药,并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枪支弹药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给登记机构,除此之外,还要求登记机构必须编制和保存枪支的详细信息及特征。

该法案草案的重要内容如下:

1. 非法持枪药者须在180天内,将其持有的枪支及弹药进行合法登记,则可免受处罚。

2. 持有法律不允许拥有和出售具有极高破坏力的枪药者须在180天内,将这些非法枪支弹药交还给最近的军事单位方可免受处罚,且政府无需对被缴获的枪支进行赔偿,并可将这些枪支和弹药归国有武器。

3.有权编制与保存枪械详细信息的登记机构须按规定进行如下信息的注册登录,如标识登记及转移和通知枪支迁移登记,还包括登记枪支并请求合法授权,以便检查枪支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及快速查找枪支是否用于犯罪或军用等目的。

(编译:陈妍君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thai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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