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不知哪位贤者曾经说过:关我屁事,关你屁事,只要牢记这两句话,这个世界就会清静许多……然而,人就是多事的物种,人家的糗事,就是俺家的喜事,仿佛围观别人的倒退,就等于自己进步了一般。前段日子,美国方面最大的糗事,就是“罗诉韦德案”被最高法院推翻了。

【罗诉韦德案:美国人究竟在折腾什么?】

1969年,一名化名为“罗”的美国德州女子,为了争取自己的堕胎权利,向美联邦法院状告德州当地检察官。

到了1973年,最高法院判决她胜诉,并将堕胎列为女性基本权利之一。

由于美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只要判决一次,以后就都得照着这么判。于是从此以后,各州反堕胎的法律陆续被推翻,美国女性有了自主中止妊娠的基本权利。

到了懂王执政时期,保守的共和党不断向最高法院安插自己人,最后九名最高法官里,六个保守派。美国保守派嘛,自然是信上帝反堕胎,于是在2022年一起名叫“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的案件中,保守派坐大的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的判例,否认堕胎权为美国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是否允许堕胎,交由各州自行立法决定。这么一来,美国二十几个保守州立刻立法禁止堕胎,美国一半的领土顿时风云变色。各州法律不一,有些是禁止三个月以上堕胎,有些虽然禁止堕胎,但是放开了一些口子,在强暴、乱伦、胎儿缺陷、妊娠危害母亲生命安全等情况下有限允许堕胎。还有些比较头铁的(比如俄克拉荷马、阿拉巴马、密苏里、路易斯安纳、阿肯色之类),彻底一刀切,禁止一切情况下的堕胎行为。哪怕你不堕胎明天就得死,也得怀着。

在“进步主义”(西方意义上的“左派”)眼中,堕胎权是个人的选择,是人权,是进步的方向,因此美国这种操作,明显属于开倒车。而保守主义一派,则认为这是“生命的胜利”,是美国清教徒立国的不忘初心。反堕胎团体热泪盈眶,支持堕胎的一方则怒不可遏,堕胎本就是美国头号引战话题,这一下更是火上浇油,让美国左右两翼陷入分裂。

不单是美国,就连同为西方世界内部的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等国的国家元首,也纷纷出面指责美国“倒行逆施”。

再往后,这么牛的最高法院,还会整出更多的活儿来。

什么同性婚姻啦、小学升旗拜上帝啦、控枪啦、学校不教达尔文改教圣经啦,会一个个冒出来……最高法院法官都是终身制,不死一两个,轻易不会换人。

岁月长悠悠,好戏在后头。

【泰国的镜鉴:不让堕胎之后,会发生什么?】

美国人的子宫问题,关我们泰国华文媒体啥事儿呢?因为,泰国本身就是一个基本上禁止堕胎的国度。想要知道一个人,吃了一副药后会有什么样的效果,不是坐而论道地讨论“这药是道德的还是邪恶的”,而是看看——上一个吃这药的人,现在状态如何。禁止堕胎,最终会走向什么样的结局,泰国是一个绝佳的镜鉴。

泰国,是一个佛教国家,佛教视杀生为罪大恶极之事,当然是不同意堕胎的。不过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医学技术落后,堕胎基本和自杀差不多,并不成为一个单独的社会问题。原始佛教也没有专门对这个问题做出过说明(很多所谓“佛祖反对堕胎”的经文,都是现代人补充的)。二战以后,人工流产手术逐渐成熟,泰国宗教界和法律界开始重视这一问题。1956年,在宗教界的敦促下,泰国首次在刑法典中禁止堕胎,非法堕胎的女性会受到3年以下监禁或6万泰铢以下罚金。不过,在刑法中,泰国给出了三个例外豁免条款——威胁母体健康、胎儿严重缺陷、因强暴受孕,则堕胎妇女可免于处罚。当然,在实际上,泰国社会对这些事情避之唯恐不及,民众对堕胎恍如天方夜谭,医生也没几个有胆量给人实施堕胎手术(当时的说法是给人堕胎的医生,自己的孩子会夭折)。因此,尽管有豁免条款,泰国也基本上等同于全面禁止堕胎。

和美国相比,泰国“反堕胎”运动有一个巨大的优势,那就是——老百姓打心眼里觉得,堕胎是会遭报应的。受佛教和一些华人文化影响,堕胎被视为“对无辜骨肉的杀戮”,传统上夭折的儿童本就是需要被安抚的“讨债怨灵”,主动被堕掉的婴儿,自然更是怨念深重,要对父母进行不依不饶的纠缠——这样阴森恐怖的文化观念,经过历代融合、强化、渲染,并通过当代僧侣、文学、恐怖电影的加持,逐渐成为了泰国深入人心的观念。

总体上,泰国社会极为排斥堕胎,政府和公益组织总是用“怀孕”来恐吓未成年人不要性行为,但是一旦真的怀孕了,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也很少会建议当事人进行堕胎。著名的《鬼婴庙》,表面上是在反思泰国禁止堕胎的法律,实际上,通篇都在渲染非法堕胎的恐怖,实际上给人传达的理念是——“堕胎者必遭报应”。

泰国青春喜剧《泰国派》,15岁的少年少女偷食禁果怀孕,家长一不打二不骂,而是义正辞严地开导肇事少年要“负起责任”,最后一对初中生喜当爹妈,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泰国社会心态上,可以说,根本没有成规模的“堕胎选择派”。怀孕是一种罪,中止怀孕更是一种罪。你最好别怀孕,一旦怀孕了,就算哭到下辈子,这枚苦果也要哭着啃完。

2022年,泰国宪法法院判定刑法301条款违宪,修改刑法,添加了一个“12周以下怀孕妇女堕胎不受刑事处罚”的条款,历史上第一次向“堕胎权”进行了让步。

但即便是这样,现在泰国“堕胎自由”依旧是难于登天。

“12周”的时间极短,女性往往发现怀孕时,已经过了这个期限。

即便在12周以前发现,泰国正规医院也会千方百计拒绝这项医疗服务(医院害怕担责,医生害怕报应),或者是要求你出示一大堆保证书和证明书,各种医学评估和心理辅导。

等你搞完,三个月早就过去了。

与此同时,宗教界一如既往地反对堕胎,法官认了,和尚不认,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社会力量也一直在伺机抵制刑法修正案的实施。那么,这么一个彻底反堕胎的泰国,社会效果如何呢。只能说,惨不忍睹。

在“12周堕胎门槛法”颁布以前,泰国每年未成年人意外怀孕数字超过十万,全国非法堕胎案例超过40万起,其中绝大部分是在乌漆嘛黑的无证小诊所进行,稍有不慎,便是一尸两命,每年因此死亡的女子在千人以上。

倘若女孩命大,成功堕胎,胎儿便会被偷偷寄放在庙中,酿出不止一个震惊世界的鬼婴庙。

倘若孩子生了下来呢?下场也不是很妙。2019年5月19日,泰东北呵叻府一只狗突然跑到农田里挖土狂吠。主人在狗挖土的地方,竟然发现一名被掩埋的婴儿,最终奇迹般地把孩子救活了。警方最后查出,婴儿是被自己年仅15岁的妈妈埋进地里,理由是“害怕父母知道自己怀孕会生气”。

2016年2月,一名男婴被亲生母亲刺了十四刀,然后头朝下埋在一个20厘米深的洞中。

神奇的是,这名孩子居然大难不死,被一个放牛农妇发现后送到医院救活,此后在庙中出家,长成了一名身体健康的男孩。

像这种新闻,常年稳定地出现在泰国社会新闻版块。比较离奇的弃婴案,才会得到被报道的机会……至于那些“普通”的弃婴案,发生在垃圾堆、公路加油站的公厕、野兽出没的丛林里,连被呈现,都成为了一种奢侈。就算父母人性尚存,或者畏惧刑罚,没有弃婴。许多孩子过得也并不太好。虽然你不能用虐待孩子的社会新闻,去证明每一个意外出生的孩子都过得很惨。但事实的确是——那些新闻里过得很惨的孩子,往往都有一个16岁的妈妈,和一个17岁的父亲。

美国人反堕胎,除了“人命关天”宗教原因外,第二个目的,是解决人口短缺问题。美国右派有一个阴谋论,叫“大替代理论”——认为美国精英在故意用非法移民,稀释美国白人的人口比例,并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堕胎合法化等手段去扼杀白人的婴儿,最后实现“以夷变夏,以色换白”的目的。正好,泰国目前也面临着严重的人口萎缩问题,泰国社会中,也都有一些人认为,反对堕胎有利于人口增长——怀了都得生,自然就多生了一些嘛。实际上呢?其实也没啥用。

尽管严厉打压堕胎,但泰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在连年降低,到2021年的时候,已经进入人口负增长时代,每年出生人口比死亡人口要少上50万人。禁止堕胎,的确可以增加出生人口,但是难以扭转人口负增长的大势。因为,人家想不想生,跟你给不给他堕胎,其实并没有多少关系。

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无论那个国家治理情况如何,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基督教、伊斯兰教、儒家思想,无论人均GDP是3000美元、还是30000美元,无论法律是禁止堕胎、允许堕胎、还是强制堕胎,都会殊途同归——只要妇女受教育水平和就业率提升,人口出生率就一定会下降。根据各方面的数据综合,允许堕胎的国家,与禁止堕胎的国家,在人口出生率上并无显著区别。当女人不想生的时候,禁止女人堕胎,除了让极少数女性被迫生下孩子外,于人口大局完全是杯水车薪。无论是对美国白人、少数族裔、还是泰国主体民族的人口结构,都没有实质的影响。

总结一下,泰国的“反堕胎副作用”,基本如下:

一、跨省堕胎、境外堕胎、非法堕胎数量会激增,严重影响妇女身心健康。

二、大量未成年人、贫困人群、没有足够能力抚养幼儿的人被迫养育孩子,造成严重的家庭社会问题,弃婴激增,虐待儿童的重大社会事件的涌现,只是时间问题。

三、人口负增长问题,不会出现任何改善。

四、社会矛盾会被激化,女权主义、反宗教主义、激进左翼团体对社会主流文化的反感会加剧,民众的身份认同会出现更大的撕裂(这一点,泰国也有,但是美国会严重得多)

这,就是泰国“禁止堕胎”的实际结局,也是美国将来所要面对的结果。

这些,不是价值判断,只是现实推演。无论你是否反对堕胎,无论反对的理由和初衷多么的人道和善意,最终社会层面所要面对的现实,都是残酷的。。至于“价值判断”?那是每个人,自己内心的抉择。老汉个人,说老实话,其实对这个问题也很矛盾。

一方面,虽然我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是天性使然,心里也隐隐觉得,胎儿是一个属于“人类”的生命,当一个胎儿被自己的父母决定“拒收”,那真是一件令人同情惋惜的事情。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父亲,我也深刻地知晓:养育一个孩子,实在太难了。这事儿实在太大了,对一个人的一生,影响实在太大了。大到超越了道德的范畴,进入了人性的边界,大到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替另一个人做出决定。我可以觉得,一个母亲,应该接纳自己的孩子。但是,我,一个一辈子不会生孩子的男人,试问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力,用“道德”去要求另一个我根本不认识的女人,生下一个她没有意愿去抚养的孩子呢?我又有什么权力,通过国家立法,去强迫她将一生献祭给一场她未必愿意踏上的旅程呢?那不是同样太残忍了吗?人家一辈子的事,尔等看客,就出张嘴,不掏一个铜板的奶粉钱,凭什么去定人家的一辈子的命运呢……

美国著名毒蛇脱口秀泰斗乔治卡林,曾经说过:“有些人只关心孩子生不生得下来,至于剩下来之后,你就自求多福吧。”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产;父母,也并非孩子的容器。对于那些,找不到标准答案的问题,就让那些人,那些亲自承受上苍的祝福或诅咒的人,自己去面对吧。至于其他的人,照顾好那些已经出生的孩子,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些。到那时,或许,会有更多的母亲愿意将自己的孩子,引荐到这个人间吧……(编辑:岳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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