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泰国,是不是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很少有人能够答对。

因为,这道题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对于泰国“同婚平权”这个事情,如果你关注过,肯定会觉得,好乱。

2018年,江湖上疯传泰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于是字母圈的朋友们一片欢呼;到了2020年,突然听说泰国同性婚姻“又”合法化了,然后大家又一片欢欣鼓舞。

到了2021年,突然又说泰国同性婚姻平权遭遇了“挫折”,大家都一片失望;2022年了,泰国国会各党围绕同婚问题又一次爆发混战,一会儿说“递交”、一会儿说“通过”、一会儿又说“驳回”、一会儿又说“法案重复,发回重审”……

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突然之间又传来“法案通过,大家在会场外相拥而泣”!

我勒个去,这个东西到底是搞定了,还是没搞定?

不要说一般读者了,就连我们这些专业新闻狗,天天盯着泰国新闻看的,都感到有些摸不着头脑。

今天,把这个事情好好讲一讲。

听完了,你可能还是无法回答“泰国是否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个问题。但是对于这个问题背后的大体脉络,总归心里会有点自己的判断。

好,那我们就从头说起。

【泰国同婚平权 “前传”:从病态到承认】

不要看泰国现在,好像很自由开放的样子,实际上作为一个东方的佛教国家,一开始也是很保守的。

1956年以前,同性恋在泰国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罚款和监禁。在医学上和文化上,都被视为一种变态行为。

1956年以后,同性性行为终于从刑法中被删除,实现了“除罪化”。这一点,泰国甚至比很多欧洲国家还要走在前面(英国要等到1967年)。

到了1990年代,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同性恋和变性人逐渐被社会大众接受,泰国对LGBT人群的政策出现了巨大改善。

从那时起,世界各国开始形成泰国“对性取向包容开放”的印象,泰国社会也开始普遍接受同性恋、变性人等现象。虽然法律不承认,但是老百姓已经开始为LGBT恋人举办民间婚礼,该拜堂的拜堂,该给彩礼的给彩礼,基本与正常婚姻等同。

到了2011年,在民间团体和主流政党的推动下,泰国开始启动“同婚平权”进程,2014年英拉政府末期,《民事伴侣法》起草,结果遇上政变,就没了下文。

2015年,巴育军政府江山初定,开始重新审议这方面的事情。通过了一个《性别平等法》,赋予LGBT人群性取向不受歧视的权利——这个法律,被后来的同婚平权人士作为重要法律依据。

毕竟,不让人家同志结婚,不也就是一种“歧视”嘛。

2018年,泰国准备大选了,为了争取支持,扩大统一战线,改善国际形象,泰国巴育军政府便开始加速推动性别平权,由司法部起草了一个《同性伴侣注册法》,并获得内阁通过。

于是,从最低配的意义上讲,泰国在2018年就已经初步实现了“同婚合法化”。

外媒不明所以,也欢呼泰国“同婚合法达成”,反正这也和泰国的国际形象吻合,抢在中国台湾地区的前面夺下了“亚洲第一”的头筹,因此很是让泰国在全球收割了一波夸赞。

然而,泰国本土的LGBT团体,却并不买账。

《伴侣法》里头,同志婚姻被定性为“民事结合”,而不是“正式配偶”。除了名分上不太正轨之外,待遇也有一些差别。

合法夫妻大部分的权利义务,《伴侣法》里其实都有,比如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继承权之类。

但是一些比较高端的夫妻法益,比如夫妻享有的社会福利、医疗福利、免税、领养孩子、辅助生育(试管婴儿、代孕之类),《伴侣法》则没有规定。

政府和立法机构认为,给你们一个《伴侣法》已经是天大的恩惠,就先拿着凑合用,跪安吧。

平权人士认为,你这个“伴侣”是个什么鬼,直接说“夫妻”不行吗?感觉像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似的,一点都不神圣,打发谁呢这是!

结果,泰国巴育政府,不但没有得到预想中的感谢,反而招来了抗议示威。

示威的LGBT人士表示,自己不要什么“伴侣法”,而是要明媒正娶,享有和异性夫妻完全同等的权利和尊严。专门为同性婚姻“另立一法”,不是照顾,而是歧视。必须要修改《民法典》里“男女婚姻才符合宪法”的条款,让同性爱侣获得完全平等地位,才是真正的“平权”!

到了2020年7月,泰国内阁又通过了一项法案,同意修改《民法典》当中的歧视性条款,允许同性伴侣进行正式登记,并享有与异性夫妻同样的权利——于是,当时媒体上又欢呼了一波,庆祝泰国性别平权的“又一次成功”。

实际上,内阁通过并不等于实行,还要给国会投票,三读通过才算数。

【《平权法》大战《伴侣法》:泰国同婚立法的路线之争】

到这里为止,泰国的同婚平权,开始出现路线分歧。

《民法典》的修正案,一直卡在国会。

由于民商法为六部基本法典之一,牵一发动全身,修法的难度之比修宪要简单一点,因此在泰国立法机构陷入停滞,讨论一波,投个票,交给内阁审议,内阁审议完了投个票,再发给国会,国会投票同意让一个什么委员会审议,结束之后再投票决定“是否追加讨论60天后再发给内阁二次审议”……总之,你推给我,我推给你,陷入了一个看不到头的死循环里。

而原本的《同性伴侣法》,其实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国会通过(内阁通过不算数),一直在纸堆里躺着。

反对党和平权人士说:不等了,咱们搞一个更猛的吧。

反对党中支持LGBT的议员,以及民间平权团体,等不及了,于是自行编撰新法草案,由远进党牵头搞了一个《同性婚姻法》。

这个《同性婚姻法》,其实就是当年那个《同性伴侣法》的升级版。

这个法案基本赋予了同性婚姻完全平等的地位,是“真•平权终极版”,如果实现,同婚平权这事儿基本上就算成了。

而执政党民力党,老牌政党民主党,立场比较保守,倾向于先推《伴侣法》——先搞个低配版的,饭要一口一口吃,步子不要迈得太大嘛……

于是,6月16日,泰国国会出现了一个奇观:四部不同的同性婚姻法,在议会场上“同台PK”。

然后,经过投票,四部法律草案,都通过了。

很多旁观的吃瓜群众表示,哇泰国效率真高,一下子通过了四部同婚平权法。

其实,那是在野党的“顶配版”,和执政党的“低配版”,在一条赛道上较劲儿。

国会门外LGBT人士“一片欢腾,喜极而泣”什么的,其实是为了那个顶配版的《同性婚姻法》获得一读通过。

离三读通过,立法实施,中间还隔着十万八千里,浑不知要再投多少次票,踢多少次皮球,在国会、内阁、议会的各种委员会之间,来回折腾多少轮呢……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明白了。

泰国同性婚姻,现在的状况是——可以结合,不算结婚,实际上该有的都有了,但就是还差那最后的名分。

执政党推出了A方案,比较低配,LGBT不满意;在野党提出了B方案,比较彻底,LGBT很满意。

两个方案都还在国会排队中,保守派掌控大权,以“低配版已经够了,为何一定要顶配版”的理由拖延立法进程。因此泰国的“同婚平权”想要彻底夺得最终的胜利,还要走过漫长崎岖的荆棘之路……

同婚平权,老汉个人其实是比较支持的。

理由也很简单,用不着上升到什么“自由”、“尊严”、“人类”的高度,就一条足够——

人家自己想结婚,你拦着他干啥呢?

婚姻这坟头里,谁躺不是个躺,多躺几个,我们异性恋大军不但没啥损失,反倒有个比较,说不定还能拉低一点总体离婚率。

社会何止不应反对,简直应该双手赞成,大力推动,让LGBT的朋友们,好好体会一下坟头里的酸爽。

更何况,泰国其实在这方面做得已经不错了,立法机构都给了LGBT九成的婚姻权益,连领养孩子都允许了,最后那一成的名分,有啥不舍得的呢?

人间,有太多的冲突与纠结,有太多自以为是的神圣,求而不得的挣扎。

应该多花点力气去消弭仇恨,而不是去花力气阻止相爱的人结合;挑战世间外在的不公,而非否定他人的内心的自由。去保护那些无法选择的人,而不是去阻止那些能够选择的人。

泰国的“同婚平权之争”,终究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它本身就已经是“还好”和“很好”之间的争执,无论谁赢了,都差不到哪去。

至于那些离泰国还差得远的,别说“伴侣”,连同性恋是不是一种病都没讨论清楚的国家,啥时候能在这种高度吵上一架,那才真是美事一桩啊……(编辑:岳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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