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 根据巴育总理此前发布的将于7月12日起正式实施的提升疫情防控等级、严格限制移动和减少人员聚集,以减轻疫情扩散的规定,泰国国家广播电视通信委员会于7月11日下达最紧急命令,通告最新的电视节目、电影、视频拍摄规定如下:
1.     禁止在公共场所进行群聚性电视节目、电影、视频拍摄,或进行任何类似性质的拍摄活动;
2.     电视节目、电影、视频或类似性质的拍摄活动必须在特定场所或区域内进行,且必须规定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新冠疫情管理中心规定,工作人员不能超过5人,必要情况下工作人员人数可增加至20人,但需向广电办公室上报,并向曼谷市政府或所在地区政府提交群聚申请;
3.     该规定在7月12日-7月25日期间实行。(编译:hush 来源:Ama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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