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0日泰媒报道,泰国国家民航局长于9日签署下发关于新型冠疫情期间国内航线航空及机场运营商服务指南(第2版)公告,公告内容指出: 2020 年 3 月 26 日起泰国政府宣告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全国延长实行紧急法令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7月9日疫情管理中心公布会议结果,并宣布最大限度限制人员流动。政府要求民众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避免或延迟出行,并按照要求加强预防措施。故民航局发布下述操作规定:

  1. 取消民航局于4月17日发布的新型冠疫情期间国内航线航空及机场运营商服务指南公告,并使用当前这版公告;
  2. 航空公司限制在晚上9点-凌晨4点时段执飞,以减少可能对乘客在飞行和住宿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并与当前其他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规定相一致。
  3. 取消航班的话应该按照规定通知乘客;
  4. 航空公司在出票前,应该按照各目的地点防疫规定检查乘客的重要文件,如果发现文件不正确或者不齐全的话,那么可以商议停止发放登机牌给乘客;
  5. . 航空公司根据每次航班的乘客人数考虑适当安排飞机座位,考虑间隔座位措施以避免拥挤,这将有助于预防和控制疾病;
  6. 机场运营商要严格按照疫情管理中心措施监管机场内各商户;
  7. 机场运营商和航空公司加大对使用服务的人员监管力度,严格遵守泰国民航局措施规定–2021年4月16日公布的《2021年新型冠疫情期间国内航线旅客服务指南》。
  8. 如果出现确诊病例或高风险接触者,请机场运营商和航空运营商及时通知旅客暂停旅行,如果不这样做的话,那么可能会面临《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处罚。

上述规定自7月12日起生效!

(来源于thaipost,编译: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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