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泰国政宪公报网站公布由交通部部长萨撒扬、内政部部长阿努蓬审批通过的《佛历2564年移车、车辆看管费用收费标准规定》,内容如下:

  1. 相关公路机构人员或得到授权人员需移动车辆情况下,车辆司机或车主需支付移车费,收费标准为:摩托车500铢/辆,4轮或4轮以下车辆1500铢/辆,6轮车辆3000铢/辆,8轮或8轮以上车辆5000铢/辆,除上述类型外的所有车辆5000铢/辆。
  2. 车辆司机或车主需支付相关车辆看管费,收费标准为:摩托车200铢/天,4轮或4轮以下车辆300铢/天,6轮车辆500铢/天,8轮或8轮以上车辆1500铢/天,除上述类型外的所有车辆1500铢/辆。
  3. 第2点所述车辆看管费计算标准为:车辆被移收后24小时为一天,不到24小时按一天计算。(编译:hush 来源:Ama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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