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近日网络上流传着一张来自曼谷第8区社保局的公告海报图片,图片内容显示,社保局请求雇主配合调查符合《社会保险法》第33条规定雇员的新冠疫苗接种意愿,雇主必须在5月14日中午十二点之前通过社保局电子服务平台或者官网 www.sso.go.th 填写相关调查信息表格。

对此泰媒体记者也特地咨询了曼谷第八区社保局相关人员,询问上述规定是否只适用于第八区?社保局行政处则回应称,此条规定适用于曼谷所有区。通过宣传海报的形式,要求雇主配合上网填写调查表格,以调查公司是否有接种疫苗的需求。

还可以直接向所在区社保局发送邮件或者传真信息,又或者在14日12点之前直接前往当地社保局联系此事。

另外媒体还报道称,雇主上报接种疫苗意愿之后,至于何时安排接种、在何地接种、接种何种疫苗方面还未可知,此次调查只是收集相关信息,以商议安排疫苗接种计划、让疫苗覆盖所有群体。

有社保的外籍人员也可参与此次调查,需要填写社保卡号码信息,跟普通泰国民众在“医生准备”平台上登记注册一样,都可以上报是否接种意愿,因为相关部门人员会将信息与医生准备平台上的再次进行核对。

至于说交社保不满3个月的雇员,建议也可以上报,因为社保局会再一次调查确认信息。

(来源于Thairath,编译: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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