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1994年农业部副部长汤玛纳因在澳大利亚走私贩卖毒品,故被澳大利亚法院判处监禁6年,之后汤玛纳服刑4年后才回到泰国。后来此案件被翻出来,泰国会众议院主席川立派上书宪法院针对此案件做出裁决,是否应该按照宪法相关规定判处汤玛纳革职,让其停止履行议员以及农业部副部长职责。
2021年5月5日泰国宪法院针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但是宪法院并没有判决汤玛纳停止履职。法院指出吸毒案件是澳大利亚法院的判决,并不是泰国法院判决,因此不受泰法律约束。此外,任何政府机构的判决只对其所属政府产生影响,所以说汤玛纳并没有丧失履职资格,自然也就不用按照宪法第101条第(6)款、第98条第(10)款规定停止履职。
(来源于Mthai,编译: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