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泰国财政部于2016年10月13日下达第135号命令,要求前总理英拉赔偿巨额赔偿金350亿泰铢,因为英拉任职期间在大米典当项目中渎职,并致使政府损失惨重。但是之后英拉等人联合起诉泰国总理、财政部长和副部长及次长等,因认为上述命令不合法,故要求撤销该命令。

4月2日泰国中级行政法院针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法院判决撤销财政部该项命令,理由是命令不合法。因为该贪污案件发生在公务员系统中,有很多公职人员牵扯其中。责任调查委员会试图调查违规事情的真相,但是却不能够顺利调查出究竟是哪些公职人员需要对贪污承担多少的责任。而且时任泰国总理英拉承认与制定G2G泰国大米买卖MOU相关,但是并没有参与制定分销大米协定。另外,也没有明确的证据显示,英拉是直接造成政府损失的人且责任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程序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据悉,泰国前总理英拉因大米典当渎职案件,还曾被刑事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且不予缓刑,此外法院当时还下达强制执行令抓捕英拉回来服刑。自此,英拉成为泰国历史上第一位因执行政府政策而被判刑的总理。  

(来源于Thairath,编译: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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