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泰国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商议,认为泰国现任外交部长敦因持股超限额且没有在30天内通报反腐委员会,根据泰国宪法第170条“不允许部长级别官员持股”规定,敦应该无资格继续担任外交部长职位。此事将交由选举委员会法律部门上诉宪法法庭考虑是否弹劾敦。(记者 飒扬) 文章导航 警察总署副署长称 若英拉获英国签证将使缉拿她回国难上加难 泰国警方继续联系国际刑警通缉英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