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 12月31日泰国政宪公网站报发布有关公告称:禁止集会,举行活动,禁止一切导致爆发感染新冠肺炎的聚集性活动。
公告中表示,由于龙仔厝府爆发了新冠肺炎,以及由该府扩散至全国各个府。为防止新冠肺炎的广泛传播。以及在经济并行的同时采取预防措施,以防造成其他损失。根据佛历2548年《紧急状态官方管理法规》第9条的有关规定,任命负责人解决紧急情况中的第3条第6款,因此发布公告如下:
1.禁止举行一切导致感染新冠肺炎的聚集性活动,或一切给人民群众带来麻烦的活动。
2.禁止集会。禁止曼谷市市长宣布的高风险区或管控区内举行任何人员拥挤的集会或活动。除政府活动,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外,但也需要采取措施确保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或在家中进行家庭活动 。
3.在曼谷市市长宣布的高风险区或管控区内举行聚集性活动或集会时,必须要向曼谷市市长申请许可,需要提交活动计划和预防疾病措施计划。除政府活动,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外,但也需要采取措施确保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或在家中进行家庭活动。
如果有人违反或不遵守该命令,根据2005年《紧急法令》第18条,罚处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或不超过四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自2020年12月30日起生效。
同时,根据佛历2548年《紧急状态官方管理法规》第31/2020号第9条发布有关规定调整新冠疫情控制检查站的设置,建立委员会或按照放宽对策进行活动。
加强对偷进城的人员的拦截行动和加强检查措施,重点检查从2020年11月1日起不遵守内政部公告的人。在特殊区域内允许某些类型的外国人优先留在泰国,特别是在容易传播新冠肺炎的地区。
(来源:Sanook;编译:辣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