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2月15日泰国政宪公报网发布卫生部关于2020年第五类毒品名单公告,公告内容显示,依照1979年毒品法第6条第一款、第8条第1款、第二款规定赋予的权力,卫生部长同意毒品管控委员会发布下述公告通知:
1. 取消于2019年7月31日签署发布的卫生部有关第五类毒品名单公告以及2019年8月27日发布的第二版第五类毒品名单公告,修改版第五类毒品名单如下:
2. 大麻属植物和大麻植物中所含各类物质,例如橡胶、油。
3. 但是下述物质除外,特别是获得允许在国内生产的物质不属于第五类毒品:(1)大麻皮,茎,纤维,分支和根;(2)叶片没有芽或花序附着;(3)以大麻二酚(CBD)为成分的提取物且其含四氢大麻酚(THC)量不超过0.2%;
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4种毒品包括工业大麻、鸦片罂粟、迷幻蘑菇、卡痛。
上述公告自2020年12月15日起生效!
(来源于Kapook,编译: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