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1月17日-18日期间泰国国会召开会议,并对7部修宪草案进行投票,这7部修宪草案分别是:

第一部修宪草案来自反对党(除远近党外的5党),提议修改宪法第256条规定,并建立修宪草案委员会(选举出200名成员);

第二部修宪草案来自政府联盟政党,提议修改宪法第256条规定,并建立修宪草案委员会(选举出150名成员);

第三部修宪草案也是来自反对党,提议取消宪法第270、271条规定,取消掉上议院议员权力,并改革国家;

第四部修宪草案来自反对党,建议取消宪法第259和272条规定,取消掉上议院议员选举总理的权力;

第五部修宪草案来自反对党,建议取消宪法第279条规定,取消维稳会的赦免;

第六部修宪草案来自反对党,建议取消宪法第279条规定,使用2张选举议员选票;

第七部修宪草案来自ilaw,创建新版宪法草案。

(来源于Prachatai,编译: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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