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国财政部长阿空透露,11月中旬财政部将会向内阁提议同意——按照《泰国国家银行法》规定泰京银行依旧属于国企,因为泰京银行的大股东是金融机构发展基金会(FIDF),而FDIF是泰国家银行(属于国企)旗下机构,所以说泰京银行依旧可视为国企。
尽管泰京银行已经不属于在预算法下的国企,但是国企一词在法律上,在国家银行的法律法规下也可将泰京银行算作国企单位,因为泰京银行大股东是FIDF。
只要泰京银行还是国企,政府和国企单位机构依旧可以通过泰京银行账户存款或者付钱给工作人员。与此同时,泰京银行依旧是政府各个项目中执行任务的重要机制,比如政府福利卡、一人一半、一起旅行、购物好礼返送项目等等。
至于对泰京银行员工福利所造成的影响,之后问题解决后会再次详细商议,现在还不能回答。
(来源于TNN,编译: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