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消息,泰国教育部在召开“学生诉求评估委员会会议”后决定,对学生发型规定进行改革,允许学生按照意愿自由留长发或短发,禁止强制给学生剪头,同时考虑开放允许学生按照性别认知进行着装。会议主席在会后透露了具体细节。

一、学生发型。会上就起草“2020教育部学生发型规定”进行了考量,认为有3个大点需要进行修订。

1. 将前言修改为:修订“2020教育部学生发型规定”符合目前的趋势,契合保护人权的主旨,同时关系到防止区别对待不同性别人士等。因为现在泰国已经进步发展,在性别取向认知上更具多元性。

2. 修改第4条规定。男学生和女学生的发型本是严格区分,但本次改革不再一味按照性别进行执行,而是反映出对学生多元化性别的包容,不允许给学生制造问题。至于烫法染发以改变天然发型发色、或者蓄留胡须等行为,仍然不被允许,因为担心会影响学生学习。因此新的第4条规定“学生发型为长发和短发均可,若留长发,须合宜并且扎好头发”。

3. 修改第7条规定。此前该条内容规定学校可自行决定发型规定、不必进行协商等,改革后将本条修改为“第7条必须符合第4条规定,即学校可以对发型有相应规定,但是不能违反第4条的原则,并且要得到学校管理委员会的一致同意,此外在施行前要听取学生、教师、教育人员、家长监护人的意见,并且对全校公开征集意见的结果”。

二、学生制服。 会上还针对学生在制服方面的诉求进行了讨论,学生要求不再按照“佛历2551年学生制服法案”以及“佛历2551年教育部学生制服规定”执行,希望可以按照性别认知穿衣,取消学生制服、童子军服、儿童红十字会制服、女童军服等。委员会评估后认为,现有规定已经很弹性,可以按照需求调整使用,只是有些学校未能搞清楚。因此会议上建议向教育部部长提议,出具具体的解释文件发到各个学校,使学校按照第15、16条灵活执行。

1.第15条规定,学校如果要规定让学生穿着童子军服、女童军服、儿童红十字会制服、军人专业大学制服、泰服、实习制服、运动服或者其他各类制服等以代替学生制服,按照当日的学校规格来执行,且必须要考虑到合宜性;

2.第16条规定,如有必须或者特别的情况,教育机构可以合理地考虑免除、放宽学生穿着制服,如果要增加出台规定,则必须听取学校管理委员会、学生、教师、教育人员、家长监护人等的意见。 (编译 仲泰;来源 BangkokBiz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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