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泰国政宪公报网发布商务部关于有必要禁止泰国进口电子垃圾公告,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为了保护公共环境及卫生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为了有效地管理国家环境事务,应当禁止进口电子垃圾入泰国。
并且根据佛历2522年泰国进出口法第5条(1)例规定赋予的权力,商务部长向内阁申请同意如下事宜:
1. 此公告为“2020年商务部有关禁止泰国进口电子垃圾公告”;
2. 此公告内容自2020年9月15日起生效;
3. 在此公告中“电子垃圾”的定义是:电子、电器零部件或者有毒的废料(不包含发电机肥料),电容器、电池、阴极射线管显示器玻璃、含有PBC的电容器或者被镉/汞/铅/多氯联苯污染的化学废品;
上述公告于8月11日签署下发。
(来源于prachachat,编译: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