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泰国Dusit区法院于6月2日开庭,对案件黑字第958/2563号、案件红色第847/2563号刑事案件进行宣判。原告为泰国最高检察院,联席原告为泰国亚洲大众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泰国亚洲大众传媒有限公司)及集团董事长兼法人代表郭蕊女士。被告是多年来在各大华人微信群、媒体微信群、泰华社会等公开诽谤泰国亚洲大众集团及集团董事长郭蕊女士、散播不实消息的泰国华文媒体人苏逸( 中国护照姓名:苏灵逸 )。在大量证据面前,被告苏逸( 中国护照姓名:苏灵逸 )在法庭上当庭坦白伏罪,恳求法官从轻发落,希望能够得到法律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法官在其认罪后宣读了判决书。
法院判决被告苏逸( 中国护照姓名:苏灵逸 )诽谤罪名成立,判其4个月有期徒刑、罚金1万泰铢。鉴于被告主动坦白伏罪有益于案件审理判决给予减刑一半,且此前未曾有坐监前科给予缓刑一年执行,但需监管被告行为操守表现为期一年,在监管行为操守表现期一年内责令被告须按期向监管署监管官员定期进行4次报到,在缓行一年期间内之内须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或公益活动一共20小时来弥补被告所犯下的错误。
自泰国亚洲大众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泰国亚洲大众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华文媒体操守、肩负华文媒体职责,从泰国第一本中文生活旅游资讯半月刊《@曼谷》、到泰国第一家线上新闻社“泰国头条新闻”,公司旗下媒体多年来为华人华侨、中国游客和全球想要了解泰国的朋友兢兢业业传递着泰国的消息,在广大读者粉丝、华人华侨、侨团商会、合作高校、企业客户等各界朋友的支持下,公司旗下媒体走向了越来越好的道路,集团全体同仁始终心怀感恩,尽最大的努力做好分内的工作。作为已经融入泰国主流社会的新媒体公司,集团一直以来对泰国有着上百年历史的中文传统友媒抱着崇敬和尊重态度,集团各业务板块都与泰华友媒保持合作惠利的关系,恪守媒体的基本职业道德和素质。集团一贯尊重业内的前辈、希望能与各友媒和平共处、一起进步,促进泰国华文媒体行业进步和繁荣。
但从2017年开始,就职于泰国某华文媒体的苏逸( 中国护照姓名:苏灵逸 )女士便开始在泰华社会、泰国各个华人微信群、甚至与泰国毫不相干的海外华文媒体群等,散布诽谤、侮辱泰国亚洲大众集团和郭蕊女士的内容,把之前诽谤亚洲大众集团的罪犯周振浩的各种造谣内容不断传播,甚至在周振浩已被法院判刑伏法、诽谤链接被勒令删除的情况下(点击这里查看相关新闻),苏逸还截图诽谤链接里的内容继续对外散播进行二次诽谤,对亚洲大众集团和郭蕊女士造成极大困扰,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形象和名誉。特别是在每年亚洲大众集团举办“泰国头条新闻年度风云人物”颁奖礼前后,苏逸都会丧心病狂、变本加厉地进行毫无底线的攻击和诽谤,一次次公然挑衅,她的非法行为使得外界对泰国华文媒体界环境产生质疑,破坏泰国华媒环境和形象。郭蕊女士和公司涉事人员多次与苏逸交涉,希望其停止诽谤行为,但是其并未停止。泰国亚洲大众集团一步一个脚印去写自己的媒体历史,走自己的发展路线,多年来获得的成绩和口碑也有目共睹。亚洲大众集团各平台的市场和消费者本身就和泰国传统华文媒体有着根本的区别,面对的客户群体也不一样。集团和在泰各华文友媒基本没有任何相同的盈利模式,矛盾和纠纷也就不存在。加上各家媒体的内容编辑、发布方式、粉丝客户群体皆有不同,因此更加不应存在恶意竞争,和同行友媒也从来就不是敌对的关系。也许行业内难免有一定程度竞争,但也应该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而非泼妇骂街般无底线恶意诋毁,或因眼红嫉妒而中伤同行。郭蕊女士曾于今年上半年给苏逸女士及其所在单位寄送信函,希望对方能够就多年来的无理诽谤行为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也多次告诫其在泰国,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但是对方并未理会。因此郭蕊女士和亚洲大众集团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就苏逸女士的无端诽谤行为追究责任。并且得到最终的诉讼胜利,正义得到伸张。集团在刑事法庭胜诉之后,依据刑事法庭的胜诉文件同时也在泰国民事法庭起诉苏逸( 中国护照姓名:苏灵逸 ),索赔1000万泰铢的名誉损失费,相信在不久之后也会得到公正的判决。泰国亚洲大众集团再次重申,泰国有完整的法律制度,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先前网络罪犯【周振浩】针对本集团和郭蕊女士所杜撰的内容纯属子虚乌有,泰国法院已经进行了公正的裁决。任何人在任何平台用任何方式引用相关内容对本集团、集团董事长郭蕊女士、集团持股人等进行诽谤攻击,都属于不可原谅的刑事犯罪行为。一旦发现查实,泰国亚洲大众集团必将彻底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真金不怕火!也请在泰华人、华侨朋友们看清事实,勿要信谣传谣,作出理智判断。对于占用新闻媒体板块资源来公布此事,本集团在此对各位读者表示歉意,也对多年来选择相信、支持我司的各界朋友们表示感谢。
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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