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泰国劳工部劳动报酬委员会负责人表示:自今年4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全面提高泰国77个府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将把77个府划分为7个等级,从5株到22株不等。其中普吉、春武里府和罗勇府调高至330株,依次为曼谷周边地区325株;320株的有14府,如宋卡、孔敬、甲米、清迈等。318株的有7个府,尖竹汶、夜功府、莫拉限府等;315的有21个府,彭世洛、北碧府、沙缴府等;310的有22个府例如清莱、南邦、拉廊等;308有3个府:陶公府、北大年府和也拉府。希望该方案能切实保障广大公民的根本利益,提高公民的生活水平与质量标准。(实习记者  千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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