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曼谷市政府发言人蓬萨贡在新冠疫情管理中心发布会上表示,曼谷市政府出台规定,将于4月10日至4月20日期间静止所有持许可证的店铺售卖酒精类饮品。在此之前,已有除曼谷外的十个府相继出台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出售酒精类饮品,分别为:
1、沙功那空府 月31至4月16日
2、清迈府4月10日至4月20日
3、罗勇府4月3日至4月15日
4、武里南府4月2日至4月30日
5、穆达汉府4月6日至4月30日
6、素攀武里府4月4日至4月30日
7、佛统府4月2日至4月30日
8、南奔府4月1日至4月30日
9、春武里府早上六点至下午六点
10、素林府4月2日至4月30日
自今日下午曼谷市政府也宣布禁止售卖酒为期十天后,可看到不少群众市民纷纷到各大商场或便利店对酒精类饮品进行囤货,另外提醒大家酗酒伤身,注意适量饮酒。(来源 khaosod 编译 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