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3月30日泰国色军府府尹签署下发公告,禁止各商店或者买卖酒类场所在2020年3月31日-4月16日期间销售酒类,以防止群众聚会,因为聚会可能会致使传播病毒的风险增高。
据悉,3月30日色军府府尹下发公告,内容显示如下:
就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来看,新冠肺炎已经被卫生部定为高危传染疾病,并且国内外都在面临疫情爆发,泰国的感染患者人数也在不断上升,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色军府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疫措施。
根据佛历2558年《传染病法》第26条和35条规定,以及根据色军府传染疾病委员会3月30日召开会议同意和《紧急法令》第九条规定,为了不让疫情影响至全府人民以及预防病毒传播,故发布公告决定在2020年4月3月31日-4月16日期间暂时关闭相关场所,即获得酒精饮料销售许可的第1类和第2类商店及酒类经营商家。另外根据佛历2560年税法,依然可以继续售卖其他种类的产品。
如有违背上述规定者,按照佛历2558年《传染病法》可被处以不超过1年监禁、罚款不超过10万泰铢处罚,或者罚监并处。(编译:知否,来源:Khaosod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