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 泰国民航局局长朱拉先生表示为了与紧急状态下的管理规定相适应,泰国民航局最新颁布“入境泰国规定”,公告内容如下:
民航局在此告知,经乘飞机入境泰国需按照 《佛历2548年紧急状态官方管理法规》(第一版)第9条执行,该规定自3月26日起生效。
对入境泰国的泰国籍及外籍人士规定如下:
- 被允许经由国际机场入境泰国的乘客及人士情况有:
1) 根据必要情况得到总理或外交部次长允许的人士或情形,可能会限定条件及时间
2) 必要的运送商品人员,事务完成后要尽快返回
3) 根据业务需求入境、有严格的出境时间规定的机组人员
4) 外交使节人员、国际组织人员、前来处理公务的政府代表、获外交部批准的其余国际组织或人士以及上述人士的家属,要联系外交部获得入境泰王国许可
5) 持有工作许可或经由泰国政府批准在泰国工作的非泰国籍人士
6) 获得泰国使领馆出具的允许返证明及适合飞行医学健康证明的泰国籍人士 - 第4)和第5)条内的人士需持有在出发前72小时内出具的适合飞行医学健康证明
- 被允许入境泰国的乘客或人士须按照政府规定的防控措施执行
- 入境检查工作人士有权根据《入境法》,拒绝被检查出或疑似感染新冠病毒,不愿意配合检查的无泰国籍人士入境
- 即时起至3月31日午夜(泰国时间),外籍乘客若想获批过境泰国中转至第三国,中转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且须持有适合飞行医学健康证明,并于始发地值机时及泰国境内中转时出示
- 根据《佛历2548年紧急状态官方管理法规》(第一版)第9条出台的规定,致民航局此前出台的有关服务来自风险国家乘客通知和相关防控新冠措施被取消。
(编译:hush 来源:T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