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泰国国家广播电视通信委员会秘书处发布第3号文件,在高危地区从事广播行业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循“在家办公”的守则,且这一防御措施将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2020年3月11日,泰国国家广播电视通信委员会秘书长Thakon Tanthasit先生已签署广电委关于新冠病毒防疫措施的第3号文件,该文件主要于响应总理命令,对广电委的工作人员增加了更多规定,例如关于抵御新冠病毒/健康预防的紧急措施,以及在家办公人员应协同疾控中心报告此次全球疾病大流行中感染及死亡人数的情况。

根据泰国国家广播电视通信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去过高危地区或疑似感染的工作人员,应居家停工14天,分配给办公室主任级别以上的人员管理并设定工作指标,居家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指南进行健康检查,如有必要离开住所,必须首先征得督查人员的许可。所有预防新冠病毒的措施由原先的4月19日延长到6月30日。

在发布第三版公告前,有社交媒体报道称,泰国广电委出现一位去高危国家出差没有自我隔离14天仍参加董事会议的员工,引起社会恐慌,广电委为此对办公区域进行大型的消毒清洁工作。

附三号文件部分条款(2-11)

2.本委工作人员如过境或去往根据国家广电委员会公布的具有感染新冠病毒风险的国家或特殊管制地区,或是疑似感染的工作人员,必须居家观察14天,在此期间不属于旷工。

3. “居家办公”期间,根据第二条款每日或每周分配给办公室主任级别以上的人员管理,并且规定工作指标,进行一系列的线上工作,具体事项由管理人员酌情决定。

4.“居家办公”期间,根据公共卫生部发布的疾病预防指南,员工须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长期的严格监控和检查。

5. “居家办公”时,须遵守广电总局和国家电信委员会规定的广电总局员工守则。

6.当出现员工有因要在隔离期间离开住所的情况,每次必须先向管理人员报告缘由,获得允许后离开。

7.若员工自身出现任何符合卫生部公布指南中的疑似症状,需立即上报管理层。

8.如出现员工需住院治疗的情况,属于中止本文居家观察的条款,应根据流程进行请假。

9.当本文中第二条款(居家办公)结束时,应按照疾病预防措施中的新冠病毒相关内容,进行排查检查,防止病毒传播,由管理层按照要求立即上报给国家广电电视通信委员会。

10. 如有不遵守疫情期间在家办公等有关规定或不配合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的,以违纪处理。

11.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大面积传播,根据泰国疾病控制厅紧急行动中心发布的疫情报告,表明有大量感染者及死亡病例。因此,为防止疫情扩散,有关防疫措施的有效期将由2020年4月19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来源:https://www.bangkokbiznews.com/news/detail/870269
译员:车雨芯(“新冠肺炎”中泰文翻译志愿者群)
审稿:李艾伦 (“新冠肺炎”中泰文翻译志愿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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