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国国内形势
泰国“新冠病毒”疑似感染者情况: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疾控办第1-12区反馈数据,截至2月29日18:00时,发现新增疑似病例155例(据上一次统计开始计算),目前,已发现疑似病例共计2953例。
其中有90例经机场筛查发现(素万那普国际机场60例,廊曼国际机场21例,普吉国际机场8例,清迈国际机场1例),2例经码头筛查发现,另有2836例因身体不适入院就医检出,(其中私立医院检出1456例,公立医院检出1380例),另有25例由包括酒店、Erawan购物中心、大学、导游等上报并检测发现。
已发现的2953例疑似病例中,入院集中看护1205例(私立医院589例,公立医院616例),在门诊部及居家观察29例,康复1719例。
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42例,其中29例已治愈,正在接受治疗13例,重症2例。(3月1日最新消息:死亡1例)
新冠肺炎筛查监测情况:
自2020年1月3日至2月28日,对航空旅客进行筛查,已累计筛查航班17652趟,已有2865593名人员接受检测,累计发现疑似感染病例90例。自1月1日至2月28日,对乘船旅客进行筛查,已筛查来自疫病风险地区的船只500艘,共有99650名人员接受检测,发现疑似感染病例2例。自2月1日至2月28日以来,已在陆路出入境关卡筛查人员共计644212名。自1月30日至2月28日,已筛查前往Chaeng Watthana路移民局续签的人员共计67922人 。
2、政府应对措施:
-公共卫生部关于2020年危险传染病的名字和重要症状(第7份)的宣布,根据《 2015年传染病法》的规定,为有效预防、控制危险性传染病,故将新冠状肺炎(COVID-19)宣布订为危险性传染性疾病。根据《2015年传染病法》第5条第1款和第6(1)条,泰国卫生部部长依据国家传染病委员会的建议,发布以下通告:
第一条 本公告称为“泰国公共卫生部关于2020年危险传染病名称的重要症状”通告
第二条 本公告从宪报网站发布公告日起第二日即3月1日起生效
第三条 在《公共卫生部公告》第1条第14款中添加关于危险传染病的名称和主要症状的规定
-为推动国内新冠病毒疫苗研发及其他相关研究工作的发展,公共卫生部与11个部门展开合作。包括玛希隆大学、朱拉隆功大学、国家研究所、疫苗生产企业Bionet-Asia Co.,LTD.、卫生部常任秘书长办公室、医学厅、疾控厅、医学研究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组织和国家疫苗研究所。
-教育部公告:公务员及下属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前往新冠病毒疫情风险国家,若有违反,则视为严重违纪行为。请学校考虑延缓或取消人群聚集性活动。在乌汶府幼儿园、春武里幼儿园、清迈幼儿园及暖武里府Anuratchaprasit学校共4所学校内发现有儿童、学生自疫情风险国家返回后,基础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另其停学14天。
3.风险沟通及措施
•2019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可用呼吸系统传染病原理预防,即:洗手、佩戴医用口罩、不与呼吸疾病患者交往。
•避免前往中国或其他有疫情传播的国家,在旅途中请尽量避免去拥挤场所或污染处,不与咳嗽、打喷嚏患者亲密接触,若无法避免,请戴好口罩。
•从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以及疫病持续爆发的韩国、日本、新加坡、意大利和伊朗等国家返回14天内,应进行自我观察并每天测量体温。取消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不与他人共用物品,与他人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出现发烧及咳嗽、咽喉痛、流涕等症状时,应佩戴口罩,若出现呼吸困难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告知旅行史。
•避免在不使用手套的情况下接触活禽或靠近动物交易市场。
•勤用肥皂或医用酒精洗手,若非必要,请勿用手接触眼睛、鼻子、嘴。
•避免同他人共用私人用品(如:毛巾、水杯、浴巾),因为呼吸道传染病会通过接触感染者的分泌物进入人体。
•食用熟食、热食。
下载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资料:https://ddc.moph.go.th/viralpneumonia/index.php 翻译:谭雪萍、邓雅丹
(“新冠肺炎”中泰文翻译志愿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