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在佛历2558年的《传染疾病法》中有明确规定,应该如何针对隐瞒危险疾病不报的处罚。据泰国《传染病法》规定,对病情知情不报者将被处罚款20000泰铢;违背传染疾病控制办工作人员命令者,不仅会被处监禁1年,还会被处罚款20万泰铢。至于公共场所管理人员隐瞒信息、知情不报,则将会被处监禁2年,并罚款50万泰铢。


据卫生部流行病专家解释称,一般来说医生检查疾病,需要得到病人的允许,这是病人的权利。医生以及医院方面不能强制执行检查。不过幸好一直以来,那些感染新冠肺炎的疑似患者们都很配合,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

专家还解释道:“如果要强制检查,那么必须要公布明确的法律。尽管泰国已经有《传染疾病法》了,但是也必须要先正式通知国家传染病委员会这种疾病的危险。此前泰国已经公布了13种危险疾病,在今年又增加了一种危险传染疾病。实际上自今年一月份新冠肺炎在中国开始爆发以来,卫生部就已经在提议要将“新冠肺炎规定为第14种危险疾病”。但是那时疫情形势还不是非常严重,所以就推迟了宣布,直到2月24日才宣布。 ”

据悉,一直以来,泰国已经宣布有55种疾病需要密切观察,并且强制性地需要在7天之内上报疾病,但是没有强制“隔离”。至于之前的13种“高危传染病”,则需要强制性地在3小时内上报。

也就是说,在宣布新冠肺炎成为第14种高危传染病后,工作人员工作起来就将更为便捷。此前大部分工作人员都不能命令患者长时间待在医院,而且如果检查不出结果还会被指责。倘若遇上某些医院不给病人检查、不通知上报的情况,也都是没有错的。不过,在公布新冠肺炎成为第14种高危传染病后,疑似患者必须立即执行被检查的命令,并且必须要在3小时内上报疾病控制厅,这样才能将患者、患者接触过且尚未病发的人都进行隔离。

专家最后表示:“这也就意味着,接下来这4大机构的重要性,4大机构中如果谁发现疑似患者都必须要立即上报疾病控制厅,并且还要立即将病人隔离。这4个机构分别是:1.医务人员;2.公立和私立医院;3.检测实验室;4.学校、电影院、商场、机场等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如果谁知情不报,不仅会被处罚,还会被监禁。现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还是十分令人担忧,如果每个泰国人都一起帮忙,筛查系统足够好,那么相信应对疫情则不会太难。”(编译:知否,来源:Komchadluek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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