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泰国财政部审查大臣顾腊亚宣布:内阁通过了政府储蓄银行的议案,同意向低收入群体紧急发放第二批次小额贷款,总额为100亿铢。政府储蓄银行可以根据申请人收入状况每人最多发放50000铢贷款,还款期限不超过5年,每月利率不超过0.85%,且必须有一个担保人或有可担保的资产。除此以外,在发放贷款前还要根据家庭总花销和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做相应评估。(记者 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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