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新未来党党主席塔纳通(庄海文)发文称,自己到尖竹汶、罗勇等府感谢民众投票支持,但回到家还没来得及休息,就发现一纸传唤令等着自己。“叫我4月6日去Pathumwan警局报到,说我犯了刑法第116条,我就纳闷了,我什么时候做过什么影响了国家的稳定?过去一年都是在全国各地到处跑着见民众,连孩子都没时间见。”
“显而易见,过去的一些政治势力并未在大选后消停,反而变本加厉,他们开始害怕新未来党了,他们害怕我们不用钱不用势力就得到了民众支持的事实,害怕那支持新未来党的630万民众。我会去应讯来表示我的清白,我手上没有法律,没有政府权力在手,没有临宪44条特权法案,也没有枪,但我相信数百万的民众会选择公正站在我这边,他们不会允许黑暗权力伤害新未来党!”(编译 仲泰;来源Pos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