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政府公报网发布关于土地与建设税法通告,2020年1月1日起地方收税组织可按照以下新规定征收土地和建筑税:农业建设纳税不超过税基的0.15%;如果土地用于建设私人住宅则必须缴纳0.3%的税;住宅完毕却无人居住则需缴纳1.2%的税;如果第一套房子不超过5000万泰铢,则免征税。(编译:知否,来源:泰国Posttoday新闻网) 文章导航 泰国出租车司机捡4万现金,拾金不昧归还中国游客! 曼谷将设置智能公交站牌,能显示公交车到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