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泰国时间下午15点,泰国宪法法院将宣布对泰卫国党的最终判决,泰卫国党面临以下两种可能的判决结果:

第一,法院驳回选举委员会要求,决定不解散泰卫国党,泰卫国党可继续进行拉票竞选活动。同时由于之前选举委员会状告该党并为其制定了一系列“罪名”,若今天法院判决不解散泰卫国党,那可能针对选举委员会先前提交的泰卫国党各项“罪名”一一进行详细解释回应。

第二,法院判决解散泰卫国党,那么该党可能立即被原地解散,该党党员及议员候选人也随之立即失去党籍。按照相关选举法规定,各政党议员候选人必须于大选前90天确定最终所属政党,如果泰卫国党被解散,那么将使得党内所有议员候选人失去党籍及竞选资格且来不及转到其他党派;另外,至于泰卫国党管理委员会的13名党内领导,现在还尚不能确定法院是否将会对他们判决,如果法院认为管理委员会也要承担责任,那么可能判处剥夺这些人的被选举权终身,且10年内不能再组建新政党。 (编译:知否,来源:THAI POST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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