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总理事务部长助理公开表示,内阁已经同意上调3大银行工作人员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并给予不超过工资基数的1%的补偿,这3大银行分别是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政府住房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政府住房银行将员工工资调整至9000-250000泰铢之间,政府储蓄银行将员工工资调整至9000-220000泰铢之间。

    另外,根据国家企业劳资关系委员会(CRS)决议,员工工资只能调整一次,而且每次调整工资时长必须间隔2年以上,政府官员不能作为薪资调整理由。内阁之所以同意3家银行员工工资同时上调,完全是因为这3家银行分别只在2009年、2011年和2015年上调过工资。(编译:知否,来源:泰国Posttoday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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