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一名43岁泰国男子因强奸未成年少女在家被捕,引起社会热议。此事事件特殊的是该名男子是在20年前犯罪,在强奸未成年少女之后就立刻潜逃,多年来没有音讯,连家人都找不到。根据泰国法律规定,立案后超过20年的追诉期之后将取消立案。该名男子因为自己记错时间,以为已经撤销立案,所以回到家乡继续生活,立刻就被警控制住,在犯罪后第19年的最后一天,在家里被抓获,可谓是法网恢恢,终究难逃。(记者 摩小西) 文章导航 男子为了练习当富翁 订百台手机不付钱 风浪大 海滩竖红旗禁止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