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外交部部长敦因其妻子手中持有企业5%以上的股份,而违反了泰国宪法对于“部长级官员及其配偶不得违规持股”的规定,因此被泰国国家选举委员会向宪法法庭状告要求终止其部长身份。宪法法庭于10月31日宣读决议报告称,目前法院内对于让敦继续担任外交部长的票数较多,因为其妻子已经在规定时间内将超规定股份转让给他人,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无法成为罢免他部长职位的理由。敦在听完决议后表示很满意,称今后会更加努力工作。(记者 仲泰)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