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泰国内阁会议审议通过《地区选举法》草案全部6项。按照程序,该草案在明年正式颁布实施前,下一步将交由立法委员会审议。预期2018年11月泰国维稳委员会将完成审议新《地区选举法》;2019年2月可正式颁布实施,与全国大选同时进行;5月份地区选举将开始。
根据新《地区选举法》,全国选区分为两阶段:40个无选区划分变化的府首先进行选举;产生选区划分变化的36个府在其之后进行选举。(记者 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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