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9月17日上午,泰国新任总理佩通坦在总理府会议室主持了首次内阁会议。她在会上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当总理无法继续履行公务时,将由副总理代行其职责,并享有与总理相同的职权。
会议的主要部分涉及按照以下顺序指定副总理代理总理职务的安排:
普坦,第一副总理兼国防部长
素利亚,第二副总理兼交通部长
阿努霆,第三副总理兼内政部长
皮拉潘,第四副总理兼能源部长
皮猜,第五副总理兼财政部长
巴瑟,第六副总理兼数字经济与社会部长
总理委任并授权副总理监督以下部门:
第一副总理兼国防部长普坦负责监管以下部门机构的事务:
1.国防部
2.司法部
3.泰国国务委员会办公室
4.泰国国家佛教办公室
5.皇家学院办公室
6.国家情报局
7.反洗钱办公室
8.泰国国家反腐委员会办公室
9.南部边境府行政中心
第二副总理兼交通部长素利亚负责监管以下部门机构的事务:
1.外交部
2.旅游与体育部
3.交通部
4.文化部
5.总理府次长办公室
6.公务员委员会办公室
7.公共部门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8.地产银行管理学院(公共组织)
9.Pingkanakorn发展办公室(公共组织)
第三副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霆负责监管以下部门机构的事务:
1.高等教育、科研与创新部
2.内政部
3.劳工部
4.教育部
5.职业资格学院(公共组织)
第四副总理兼能源部长皮拉潘负责监管以下部门机构的事务:
1.能源部
2.社会发展与人类安全部
3.工业部
第五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皮猜,负责监管以下部门机构的事务:
1.财政部
2.农业部
3.商务部
4.预算局(不包括依据《预算程序法》总理所享有的职业和权力)
5.泰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6.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7.东部经济特区政策委员会办公室
第六副总理兼数字经济与社会部长巴瑟负责监管以下部门机构的事务:
1.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2.数字经济与社会部
3.公共卫生部
4.公共关系厅
5.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6.泰国国家改革、战略与促进团结办公室
7.国家水资源办公室
8.土地政策委员会办公室
9.国家网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0.会展推广办公室(公共组织)
11.国家公共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12.知识管理与发展办公室(公共组织)
13.创新经济促进机构(公共组织)
14.中小企业促进办公室
15.数字政府发展办公室(公共组织)
16.社会企业促进办公室
此外,还指派了两位总理府部长负责以下部门的监督:
初萨负责监管以下机构的事务:
1.总理府次长办公室
2.总理府秘书长办公室
3.内阁秘书处
4.泰国国务委员会办公室
5.预算局
6.泰国国家佛教办公室
7.皇家学院办公室(包括所有在皇家学院任职的公务员)
吉拉蓬负责监管以下机构的事务:
1.公共关系厅
2.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3.泰国国家改革、战略与促进团结办公室
4.MCOT公共有限公司
5.泰国国家村镇社区基金办公室
获总理批准后,上述副总理可就总理职权范围内的人事管理和预算审批下达工作安排。
(编译:陈妍君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thestandard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