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国媒体报道,6月12日,泰国宪法法院依法就此前选举委员会提交请愿书要求解散前进党一案进行了审理。经过严格审查前进党提交的澄清材料,发现原告选举委员会证据不足,宪法法院就本次开庭作出判决,要求选举委员会在2024年6月17日前向宪法法院提供补充材料和相关证据。6月18日,宪法法院将就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

此前3月份,选举委员会提交请愿书,称有充足证据证明前进党存在试图推翻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民主政权的意图和行为。因此,根据2017年版《政党法》第92条第1(1)(2)款、第2款和第94条第2款,选举委员会要求解散前进党,取消前进党执行委员会成员竞选权利,禁止前进党担任执行委员会职务。同时,自法院下令解散之日起,10年内禁止其注册新政党。随后,宪法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件,并要求前进党在15天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以澄清指控。

在申请了三次延长提交期限后(每次15天),前进党于6月4日提交了澄清材料。随后,宪法法院将澄清材料复印件发送给选举委员会,并宣布将于6月12日对此案进行审理。同时,宪法法院要求,在对此案作出判决之前,前进党不得作出任何引导社会舆论,影响宪法法院判决的行为。

6月12日,宪法法院依法就该案进行了审理。经过严格审查前进党提交的澄清材料,宪法法院认为原告选举委员会提交证据不足,需补充提交。因此,为使后续审理顺利进行,根据流程,宪法法院要求原告选举委员会在2024年6月17日前向宪法法院提交补充材料和相关证据,并定于6月18日就该案再次开庭审理。

(编译:jinda;审校:wan;来源:thairath)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