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5月23日,泰国公共卫生部部长宋萨透露,根据大麻仅作为医疗用途以创造经济产值的政策指导,以及总理赛塔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将大麻归类于“第5类毒品”的指示,按照程序,需要制定两项相关的次级法律,包括:(1)公共卫生部依据《毒品法》,宣布将“大麻植株”归类于“第5类毒品”,但大麻植株的叶、枝、根、茎、种子等部位除外;(2)制定关于种植、持有、进口、出口或使用大麻资质的部级法规。
宋萨表示,作为公共卫生部部长,为了使上述两项次级法律的制定合法且符合政策,有必要对草案的目标和内容框架进行规范,以提交草案继续下一步审议。这3个原则包括:(1)种植、持有、进口、出口或使用大麻必须基于医疗目的,如患者治疗、医学研究和其他医疗用途;(2)授权程序不得对公众产生过度负担,相关规则和条件需在许可部长条例中列出,如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方式、授权有效期限、以及授权标准或条件等都必须符合授权意图,因此,对合规使用和违法成本必须有明确且细致的说明,至少防止大麻被用作娱乐用途;(3)新部级法规的生效时间应定在政府公报网公示日的一段时间之后,让公众或相关人员有调整业务的时间和机会,又或者在部级法规公布前先行做出通知。
(编译:徐佳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 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