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日内瓦法院判决并遭到洛桑民事地方法院驳回请求后,科威特前副总理、国防部长兼国际奥委会成员谢赫·艾哈迈德于2024年1月29日致函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详细说明日内瓦瑞士法院及桑民事地方法院对他的两起案件的情况。内容如下:

一、日内瓦检察官 VS 谢赫·艾哈迈德

在2021年9月10日的初审中,日内瓦法院裁定,判决科威特前副总理、国防部长兼国际奥委会成员谢赫·艾哈迈德·法赫德•艾哈迈德•萨巴赫因严重欺诈和伪造罪,宣判有期徒刑30个月,缓刑15个月。随后,谢赫·艾哈迈德提起上诉。

经过两年的审理,日内瓦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做出终审裁定,确认谢赫·艾哈迈德犯有伪造罪。鉴于犯罪情节,法院原判处其有期徒刑28个月。然而,考虑到犯罪时间已过,法院决定减少刑期4个月,并认为谢赫·艾哈迈德的犯罪不太可能再次发生。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4个月,缓刑3年。

法院的裁决基于对事实的仔细分析,明确指出谢赫·艾哈迈德故意参与虚假仲裁程序,从而导致了日内瓦的虚假仲裁决定。这一欺诈过程得到了谢赫·艾哈迈德的资助,他是该计划的唯一受益人,旨在获取非法的优势。面对法院的判决,谢赫·艾哈迈德的律师宣布将向瑞士联邦法庭提起上诉。这一消息一公开,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便迅速启动相关程序。

二、谢赫·艾哈迈德 VS 国际奥委会

谢赫·艾哈迈德本人代表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OCA)前往洛桑民事地方法院,对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于2023年7月27日做出的决定提出质疑,要求采取初步措施制止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影响。然而,洛桑民事地方法院于2024年1月22日做出裁决,驳回了所有提出的索赔。

综上所述,法院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决定是出于以下考虑:

  1. 初步裁定认为谢赫·艾哈迈德无法有效代表OCA行事,因此以OCA名义提出的请求被驳回。
  2. 法院审查了谢赫·艾哈迈德请求的实质内容后指出,奥委会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不可分割部分,受《奥林匹克宪章》(包括奥委会道德准则)约束。强调奥林匹克运动声誉可能受到严重损害,因此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有权干预2023年7月8日亚奥理事会主席选举框架。
  3. 有迹象表明亚奥理事会选举程序和过程可能未得到遵守,法院认为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有权调查。
  4. 法院依据《奥林匹克宪章》第59条认为,国际奥委会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尽管暂停承认是最严厉的措施,但考虑到可能剥夺亚奥理事会财务手段,法院认为可以采取较小的措施。
  5. 最终法院裁定国际奥委会选择采取较小的措施,在全体会议完成之前不承认谢赫·塔拉勒·萨巴赫的选举。此审查被认为是充分且相称的措施,依据是谢赫·艾哈迈德·萨巴赫对兄弟选举的干预明显违反OCA选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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