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月2日,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表示,内阁已经了解关于国家人权委员会提议的早婚规定的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1. 修改《民商法典》,包括制定其他相关法律,将最低结婚年龄调整至18岁。此举符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泰国定期审议进程的承诺,以及儿童权利委员会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同时也符合泰国参与的人权原则。

2. 根据伊斯兰教原则改进有关强迫童婚问题的标准和做法,涵盖所有情况的类型,以符合国际人权原则。例如,儿童自愿同意的情况,以经济理由强制结婚的情况以及因性虐待而导致被迫童婚的情况。根据《刑法》第9条,以上这些情况都被视为犯罪的要素,以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 调整最低结婚年龄后,泰国中央伊斯兰委员会应根据2018年泰国中央伊斯兰委员会关于 17 岁以下人士结婚的规定,修订最低结婚年龄,以与《民商法典》保持一致。

据了解,目前泰国执行的《民商法典》规定最低结婚法定年龄为17岁,但对于希望登记结婚的男女,如果有合理理由,法院可以批准男女在年满17岁之前结婚。

(编译:wan;来源:thairath)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