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丽宫枪击案,节外生枝。
警方对少年枪手的调查结果,被检方驳回。
理由是,警方的调查结果未纳入精神医生的评估!
12月28日,泰国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办公室副发言人纳肯透露,根据巴吞旺警察局调查员的陈述,该局于12月20日将涉及曼谷暹罗百丽宫枪击事件的14岁少年枪手的卷宗提交至青少年和家庭案件特别检察官办公室。
该卷宗涵盖了多项指控,包括预谋杀害他人罪、企图有预谋地杀害他人罪、未经许可持有枪支和子弹罪、未经许可携带枪支进入城市、社区或公共场所罪,以及在城市、社区或公共场所上无正当理由开枪罪。
青少年和家庭案件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已经对卷宗进行审查,并在文件中指出,调查人员于10月5日将14岁枪手送往Kanlayana Rajanagarindra精神病研究所接受检查和治疗。
由于怀疑该枪手患有精神疾病,因此司法诉讼程序无法推进。2023年11月3日,医生仍在对枪手进行评估,检查其是否具备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但至今尚未完成。
检方认为,在精神病院完成评估之前,案件的进展可能会发生变化。而警方区在尚未收到Kanlayana Rajanagarindra精神病研究所医生的评估和诊断结果的情况下,对该名儿童枪手提出指控,警方的调查流程是不合规的。
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还指出,2023年11月21日,Kanlayana Rajanagarindra精神病研究所已提交精神科医生的诊断结果和评估能力的报告,且多学科法医和精神病学团队对14岁枪手进行了诊断和评估后也表明,他对指控不了解或不知情,缺乏回答问题的能力,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
综合评估结果得出结论:被告是一名儿童,心智尚不健全,目前仍无法出庭受审。
青少年和家庭案件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认为,警方在没有等待Kanlayana Rajanagarindra精神病研究所的诊断结果的情况下,就擅自进行调查,且进行罪名指控,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4条、《少年和家庭法》第134条以及《少年和家庭法院程序法》第6条的规定。
因此,责令将此案的调查卷宗返还给调查人员。
纳肯先生进一步表示,由于认为调查过程尚不合法,检察官目前尚未就案件内容做出任何决定。
因此,该卷宗已被退还给调查人员,以便在被告儿童康复并有能力接受法律诉讼时,在完成调查后再将卷宗提交给检察官。在法定时效内再次审议此案,该案件诉讼时效最长可达20年。
总结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精神科医生评估后,认为少年枪手心智不健全,不宜出庭受审。
而警方没有理会,将少年枪手的调查结果发给检察院,要求检察院起诉。
检方表示,你警方急什么?都没听精神科医生怎么说,警方怎么就随便定案了呢?
不合规矩,打回重审!
这个转折,令人大感意外——
少年枪手10月6日送进精神病院评估,10月20日首次评估结果不是说“少年枪手精神状态无异常”么?
原来,这个漫长的精神评估,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束。唯一评估出来的结果只是:枪手心智不全,不适合直面庭审?
有胆子杀人,没胆子上法庭?
原本我们以为,“心智无异常”已经足以说明问题,此前少年枪手在网上的选购,长期的预谋,对朋友炫耀性的杀人预告,在商场里专杀女人、冷静瞄准的精神状态,已经能够说明问题。
看来,可能还不够。
即便,承认泰国检方的担忧是合理的,但是这要等多久呢?
枪击案到现在,过去了已经差不多三个月了,精神病院还没有观察出个所以然。
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观察出个结果?
诉讼时效20年,难道要我们等20年?
万一最后,慈悲的医生们宣布,小枪手就是个神经病,警方此前所有调查和控罪,岂不是都要一笔勾销?
检方和警方,有时是对手,但更多的时候是战友。
各国司法系统,流程都差不多,有人犯事,先是警方开展调查,警方查完了呈报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
从法律意义上讲,调查的核心部门,是检察院,警察只是检方的辅助调查部门。
但实际上,检方哪有那个功夫去查案,案子一般都是警方独立完成调查的,检方只能对警方的调查进行监督。
于是,就容易出问题。
有时候,警方不给力,查案活儿太粗糙,检方一看这怎么行,拿着这东西上法庭肯定败诉,于是将案子打回去,让警方的捕快们重新调查。
但是,在司法系统不够清廉的国家,有时候警方明明把事情查得水落石出了,但是检方受到“外部压力”,偏要挑警方的刺儿,让案子迟迟上不了法庭。
一拖再拖,甚至拖到过了诉讼时效,案子就此不了了之。
更有甚者,检方和警方的僵局,有可能是一种合谋。
在2012年的轰动泰国的“红牛太子案”,就是这样。检方迟迟不起诉,给毒驾撞死警察的红牛太子爷出逃的机会,警方没办法抓到人,检方就以调查没有进展为由撤销了起诉。
事后追责,警方说检方主导调查,检方自行撤诉,我们还查个屁?
至于检方,则说人都没抓回来,警方调查结果不完整,我们拿什么去起诉?
最后,警检双方对接脱节,相互推诿,将一个板上钉钉的案子,给拖成了无头冤案。
所以,泰国检方驳回警方的调查,是图个什么呢?
是好心好意地补足警方的调查漏洞,增加检方起诉的胜算?
还是搁置此案,让警方和精神鉴定医生自己去扯皮,为少年枪手的翻案留下运作空间?
我不知道,大家可以自行判断。
最后,我们真诚地呼吁,泰国警方、检方、医院,能够早日还世间一个公道
。
我们并不强求杀人偿命,我们也知道,这多半不可能。
但是,至少给大家一个结果,一个值得信服的判决。
让人们知道,当你枪杀了3个人,并不是靠演技精湛的装疯卖傻,便可以逃出生天。
如果有人觉得,“精神病杀人”,会是一个比“正常人预谋杀人”更值得接受的结果,更让泰国“保住面子”的结论,让游客不那么恐惧的结局——
那么我请他们,再好好想想。
这样的结局,对泰国而言,是更好,还是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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