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2月24日 据泰媒报道,泰国国家税务局日前发布了“简易电子收据”(Easy E-Receipt)措施的相关标准,该措施最大可减免5万泰铢税费,仅适用于已获得电子税发票(e-Tax Invoice)或电子收据(e-Receipt)的商品/服务。此项措施将于2024年1月1日至2月15日实施,预计将刺激消费高达7百亿泰铢,并为国内生产总值(GDP)带来0.18%的增长。

税务局局长于2023年12月22日透露,财政部认识到刺激国内消费的重要性,因此提出了第391(2023)号部级条例草案,建议根据税收法规提供税收优惠,以支持“Easy E-Receipt”措施。该措施要求购买商品的消费者留意标有Easy E-Receipt标志的商家,并同时使用电子税发票和电子收据。

具体标准和条件如下:

  1. 在增值税纳税人商家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必须具备完整形式的电子税发票,并在此发票中注明购买者或服务接收者的税务识别号码(身份证号码)。不过,购买以下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将不享受上述权益:
    • 购买烈酒、啤酒和红酒
    • 购买烟草
    • 购买汽车、摩托车和船只
    • 燃油燃气等交通工具产生费用
    • 公用设施、自来水、电、电信服务和互联网服务费
    • 按照服务协议会产生服务费、但消费方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5日之外的时间享受服务的费用类型
    • 非人寿保险保费
  2. 在非增值税纳税人商家处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必须持有税收法规第105条规定的电子收据。该电子收据必须包含购买者或服务接收者的姓名和税务识别号码(身份证号码)。这项权益仅适用于以下产品或服务:
    • 购买书籍、报纸和杂志
    • 使用网络电子书、电子报纸、电子杂志的费用
    • 购买已在社区发展厅注册的“一镇一品”(OTOP)产品的费用
  3. 根据第1和第2条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费用总和,可以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抵扣税费,但不超过5万泰铢。

税务局局长表示,简易电子收据措施(Easy E-Receipt)有助于支持2024年初的国内消费,有望持续推动整体经济的稳定和扩张,预计将为经济系统注入大约700亿泰铢的流动资金,并使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约0.18%。

纳税人和商家可以访问 www.rd.go.th 或拨打税务信息中心(RD Intelligence Center)电话 1161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编译:吉舒歆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仲泰;来源:pracha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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