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剧情 ,又一次上演了。
“台湾女星勒索事件”都已经过去快一年了,本以为泰国已经不会轻易用电子烟的事情折腾游客了。
谁知道,似乎情况并没那么乐观。
又有中国游客,成为了泰国奇葩的“电子烟执法”的受害者。
中国游客J先生,不久前跟团到泰国普吉岛旅游。
据J先生讲述,在芭东步行街,他花300泰铢买了一只一次性电子烟。
途中,旅游团来到了一家购物店,在那里J先生拿出刚买的电子烟吸食,结果被购物店的工作人员发现了。
令人意外的,工作人员居然报了警。
不久之后,警察赶到现场,没收了J先生的护照,并将其带到警局里拘押。
在普吉当地警局,他签了几个文件,然后被关在了在当地派出所的铁笼子拘留室里。
被拘押了6个小时后,J先生才在旅行社的帮助下被保释了出来。
普吉警局的警察告诉他,这个案子将会被送上法庭审理,并威胁他称“这种案子按照正常流程,需要2-3个月才能完成”。
警察告知他,如果想要“加急开庭”,需要支付一笔“加急费”。
J先生不敢怠慢,只好去警察局缴纳了1万泰铢的“法庭加急费”。
一周之后,案件上庭过堂。
法庭当庭宣判,J先生需要缴纳428泰铢罚款。
J先生赶紧交了钱,按照普吉警方原本的说法,此事了结之后,接下来就是去普吉移民局领回护照。
然而,剧情再次发生了意想不到的逆转——
当J先生按照警方的指示,去普吉移民局领取护照的时候,J先生竟然再次被当场扣留,并被关进移民局的拘留所。
而普吉移民局宣布,要将J先生遣返回中国。
于是,在普吉移民局被关押4天后,J先生被移送至曼谷移民总局。
在曼谷移民局又被关了3天,J先生被强制购买了一张高价机票,返回中国。
在机场被遣返之前,机场移民局警察还对J先生说,他已经被泰国移民局系统列入黑名单,99年内不能再来泰国!
J先生感到很冤枉。
他说,在泰国,吸食电子烟的人司空见惯。
在景区,在街头,四处都是泰国人在抽电子烟,甚至执法的泰国警察,监狱里的狱警自己也都在使用电子烟。
为何偏偏只有他受到惩罚,而且处罚的力度如此惊人?
整件事情,有几个地方令人想不通。
首先,对中国游客J先生的处罚,为何如此严重?
泰国现行法律,虽然的确视电子烟为非法,但是原则上主要严打严惩的对象是走私、贩卖电子烟的经销商。
至于私人持有和吸食电子烟,是否涉及违法,泰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
泰国政府在今年2月“台湾女星电子烟勒索案”报发之后,曾表示警员无权私自对电子烟持有者进行逮捕和罚款。甚至有网红政客(初威)曾爆料警方内部已经收到指令,不会对普通游客出手。
唯一被各方认可的是,警方在发现电子烟普通持有者的时候,有权对电子烟进行没收。
但这一次,对中国游客的处罚力度,堪称前所未有。
直接拘捕,送上法庭,遣送出境,列入黑名单百年。
这样的处罚力度,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要让普吉警方如此大动干戈?
第二,这次事件的处理中,是否涉嫌违法收费?
从当事人对泰国头条新闻的叙述中,我们看到,这次泰国警方总算没有像“台湾女星案”一样,私下向游客收取大额罚款(或者“索贿”)。
但是,在J先生被警方关押期间,普吉警署一名警官向他收取了一项名为“上庭加急费”的款项,总额高达10000泰铢。
且这一项收费,并没有开具相关收据。
所谓“开庭加急费”,是否在泰国司法体系中真实存在?
这看上去,是否更像是一种变相的勒索和索贿?
第三,泰国普吉警方再次对游客开刀,究竟图个什么?
众所周知,在年初的“台湾网红案”、“芭提雅勒索案”曝光后,泰国警方以打击电子烟为名勒索游客的套路公之于众,令警方名誉扫地,泰国旅游业形象受损。
泰国国内外舆论、绝大多数网民,既不接受部分警员的勒索行径,也不认同泰国对电子烟的过度管控。因此警方打击电子烟所带来的形象损失,远超其正面意义。
同时,泰国为泰党政府,实际上一直倾向于推动电子烟合法化。赛塔总理甚至在选举期间,公开承诺自己当选后将会推动电子烟修法。
而普吉岛作为泰国旅游业的窗口,是赛塔总理上台之后第一个走访考察的目的地。此时此刻,普吉警方再次以电子烟为由滋扰游客,既危害当地发展旅业的核心利益,也与泰国新政府的政策大方向相左,不知道究竟图个什么?
中国游客因吸食电子烟,受到如此严厉惩处,难免令人怀疑,这其中的动机和原因并不单纯。
从购物店人员举报游客,到当地警方巧立名目收取“额外费用”,都令人怀疑,这其中存在着利益的输送,是当地执法部门通过随机执法,实现部门创收的崭新形式。
一国执法部门,自然有按本国法规执法的权利。
但是,泰国的电子烟相关法规,坦率而言已经落后于时代,缺乏其内在合理性,也缺乏公正执法的环境和基础,更会对旅游业本身造成严重冲击。
电子烟,本身是传统烟草更为安全健康的替代品,本不值得如此严厉的打压。
尤其在泰国,这么一个连大麻都可以当街买到,公开吸食的国家,对电子烟采取如此严厉的惩罚,令人匪夷所思。
泰国的现实是,电子烟在社会上已经司空见惯,就连泰国公众人物,执法队伍本身,都不乏电子烟的使用者。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游客很难领会到泰国对电子烟存在严格的法律约束。
实在要处罚,也要有个章法。
即便对电子烟使用者进行执法,也要有一个合理的力度,明确的标准。
只要不涉及贩运,对于一般游客,可以予以没收,警告,惩戒,甚至一定程度的罚款。
但是长时间的关押,以及贸然地驱逐遣返,既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也缺乏合理的必要性。
在法庭仅对其处罚400余泰铢的情况下,移民局为何要对游客进行遣返?遣返决定为何在法庭宣判阶段没有向游客本人进行说明?
一个仅仅值得被罚款400泰铢的行为,是否有驱逐出境并列入黑名单的必要?
这一切,都令人难以理解。
更像是一种毫无章法的随机处罚,一种对既有规则的创收试水,一种“折腾一番之后赶紧处理干净”的应激反应。
如今的泰国,旅游业的复苏尚未实现,对中国游客信心的重建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在这种时候,故态重萌,老病复发,对中国游客采取如此不合理的顶格惩罚,很容易让中国社会产生新的误会,让中国游客对泰国产生新的误解和恐惧。
因此,对电子烟的过度执法,不利于泰国经济发展,也不利于泰国法治健全性的构建,长此以往,会滋生新的潜规则,对泰国整体发展目标造成巨大的隐患。
泰国头条新闻接到当事人爆料后,立刻将此事反馈给了泰国政府高层,并得到承诺将尽快对此事进行彻查。
我们呼吁,泰国有关部门,尤其是当事的普吉地方警务部门、移民管理部门,出面澄清和解释这一案件的详情。
对为何处以如此严重的惩罚,为何予以遣返,为何收取所谓“上庭加急费”等核心问题进行说明。
以此,给中国当事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也给广大赴泰中国游客,一个令人接受的标准。
泰国,还远不到可以重新折腾的时刻。
如果泰国还希望中国游客能够重建信心,而不是抱着“反正不来,爱咋咋滴”的心态,就应该对这种令人费解的执法行为,进行公正公开的回应。
好教人知道,泰国,不是一个随随便便就会被关押遣返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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