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0月5日,泰国内政部召开了一次关于枪支、弹药、枪支配件拥有和携带问题的会议,会后,副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霆在总理府接受采访时透露,会议已经明确了一系列关于枪支和相关事项的管控措施,这些措施划分为短期和长期两个层面。
短期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下令禁止全国范围内的枪支登记官(包括各府的县长和曼谷府内政部部长)发放订购、进口或买卖所有类型仿制枪支的许可证。对于已持有原许可证的个人,也将限制其枪支进口,并不准批准新的进口经销仿制枪支许可证。
2.要求所有拥有空弹枪、BB枪或其他可以改装成真实枪械的个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登记官处进行枪支登记。
3.在全国范围内,要求海关部门加强对仿制枪支的进口情况排查,特别关注空弹枪和BB枪等可改装的枪械。
4.射击场将受到泰国体育局、体育协会的监管。具体措施包括:4.1 禁止20岁以下的个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入射击场;4.2 国家射击运动员所使用的枪支必须进行登记,不得外借;4.3 严禁将弹药带出射击场;4.4 在政府机构监管的射击场内,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法律法规,接受检查,所使用的枪支不得带出射击场。
5.全国各府府尹和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将停止发放随身携带枪支许可证。
6.内政部并没有具体的福利枪支政策,但允许有需要的政府官员携带一支枪,每人仅提供一支,不可转让。如果合法持枪的政府官员去世,该枪支将按照法律规定转交给下一位合法持有者。
7.停止颁发枪支经营许可证,以减轻民众的担忧。未来将不再允许新的枪支售卖店开设,力求减少民众获取枪支的机会。因此,今后将不再可能以维护自身安全为由要求携带枪支,以减少不可控事件发生的风险。
8.泰国国家警察办公室将与数字经济与社会部合作,严厉打击并关闭非法交易武器的网络网站,并要求每15天向内政部汇报工作进展。
阿努霆还指出,关于长期措施,将对1947年颁布的《弹药、爆炸物、烟花和仿制枪支管理法》进行修订,以进一步强化枪支管控。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强制要求持枪申请许可人提供精神健康状况的医疗证明文件。
2.重新定义“仿制枪”,明确排除空弹枪、BB枪或其他枪械仿制品。
3.要求购买可改装成真实枪支的仿制枪支的个人必须向枪支登记员提交申请,并接受审查。
4.全国各地的枪支持有者,包括现有的和可能新增的拥有者,将被要求携带其枪支进行测试,并记录每颗子弹的详细信息。
5.对于已获得持枪许可证(4级)的人,将规定每5-10年必须携带所持枪支向登记人员报到一次,以评估其是否仍具备继续持有许可证的资格。
此外,阿努霆副总理也表示,他们正在积极推动受内政部监管的法律条款的生效。对于内政部职权范围以外的法律修订或颁布新法律,如针对当前事件的举措,他们将向总理提出建议,以进一步解决问题。
(编译:黄馨颖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thai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