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7月24日,泰国国会监察员决议将国会会议禁止多次提名前进党党魁披塔担任竞选总理的议案至宪法法院,并提议推迟7月27日的总理投票,直至宪法法院做出裁决。
国会监察员发布声明表示,自7月19日的国会会议结束后,监察员一直跟进相关事件,包括收到了人民群众及众议员的诉求要求监察员进行审议,多达17项。其中主要要求监察员考虑两个问题。首先是,国会的做法是否违反《宪法》?其次是,请愿人提请将此事提交至宪法法院,要求采取拖延措施,提名合适的总理人选。
上周四,监察员会议认为此事紧急,并应在下次会议前完成审议。监察员认为,提名合适的总理候选人归属于《宪法》的规定,而且这并不是按照国会会议规则提出的动议,因为《宪法》中有具体规定,他们一致认为7月19日国会的行为违反了《宪法》或不符合《宪法》,因此将此事提交宪法法院裁决。且为了避免可能会造成的后果,监察员决定推迟7月27日的总理投票,直至宪法法院做出最终裁决。
(编译:wan;来源:3plusnews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