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国媒体报道,近日,泰国沙缴府海关部门在国内的一起走私案中查获了8420公斤非法走私的榴莲,价值超过100万泰铢。经过调查,这些榴莲被确认是从国外进口的,并且海关已经没收并对案件提起了诉讼。然而,当地的榴莲商家向沙缴府有关部门投诉称,这些榴莲是合法购买自四色菊府的果农,并计划将其销往国外。
针对此事,泰国农业研究与发展办公室第四办的相关负责人已进行了初步调查。通过农业标准证书(GAP),他们找到了在四色菊府拥有10莱地果园的果农萨迈。此外,调查人员还发现了一张手写字条,上面清楚地写着,萨迈在2023年6月24日向太星岛厂出售了17,000公斤的榴莲,并附有明确的签名和电话号码。
然而,当记者拨打该电话号码时,得到的回复是该号码并非萨迈的。进一步的调查显示,该号码属于罗勇府,并且这批榴莲尚未出售。而在GAP文件上签署萨迈的名字可能是为了制造榴莲销售的证据,以欺骗海关工作人员。目前,泰国农业研究与发展办公室的调查人员正前往四色菊府寻找萨迈,但尚不能确定萨迈是否真实存在。
四色菊府商务办主任那空表示,今年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家来四色菊府进行榴莲交易。榴莲有两种销售方式:一种是国内销售,另一种是出口到国外。一般情况下,购买四色菊府榴莲的商家必须向种植农民索要GAP证书或其副本。例如,如果榴莲要出口到中国,通常需要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或其他机构的认证。因此,出口到中国的榴莲必须符合泰国农业部标准认证,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可追溯性。
一位销售火山榴莲的果农也表示,自己出售的都是货真价实的火山榴莲,每次交易都有一张收据,上面写明了双方交易的价格和数量,并且都能追溯到。
(编译:李晨秀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nation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