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3月27日,据泰国媒体报道, 泰国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公告,根据泰国佛历2561年《众议院议员选举组织法》第92条规定,选举委员会需要为残障或高龄选民提供投票便利,或在选举专员的监督下,遵照选民的意愿帮助其投票。

选举站投票箱的设置需考虑对残障人士和老年的便利性,每个投票箱之间至少间隔1.5米,放置投票箱的桌子不得高于0.75米,并且考虑到残障人士或老年人的身体情况,需在投票箱前放置椅子。若无法在选票上签字,由选举站常务委员会或信任的亲属或人员遵照该残障人士或老年人的意愿在选票上签字,由选举站常务委员会将上述情况登记在选举情况报告中,并且将该选票视为直接或秘密选票。

泰国选举委员会将在全国23个府设置28个残障人士或老年人专用选举站,并规定每个选举站的投票箱必须用不同的颜色来标记,同时写明投票步骤、方法说明以及为残障人士或老年人提供便利的设施装备。

(编译:田静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matic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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